赤峰市普通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2024-02-26 11:19:08 浏览:15

  普通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是指由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证明合伙企业合法存续的法定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应当载明企业名称、营业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登记日期、监督机关名称及其地址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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